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1
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看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提示 超过法定上限的约定无效;违法约定且已履行的,可按超过部分以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主张赔偿(第八十三条)。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2
试用期能约定几次?换岗位能再设试用期吗?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换岗、续签都不能再设。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3
试用期工资最低是多少?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提示 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地不同,以当地最新公布为准。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4
试用期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只签试用期合同怎么办?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只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5
试用期想离职,要提前几天通知?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示 转正后辞职一般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与公司协商一致可即时解除。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6
试用期内公司能随便辞退我吗?
不能。试用期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如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见第三十九条;或患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等,见第四十条),并且公司必须说明理由。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提示 "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公司举证录用条件和事实依据;仅以"不合适"口头辞退没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7
入职后多久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 用工满一年仍未订立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8
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能要二倍工资吗?
可以主张。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示 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等程序要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 12333 或当地劳动仲裁。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09
公司扣押身份证、收押金或服装费合法吗?
不合法。不得扣押身份证等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了相应责令退还与罚款。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10
劳动合同一般要包含哪些内容?
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护等。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
#11
公司能随便和我约定违约金吗?
不能。只有两种法定情形可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服务期(公司出资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工资与加班
#12
标准工时是多少?每周能休几天?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提示 特殊工时制(如综合计算工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第三十九条)。
工资与加班
#13
公司能随便让我加班吗?加班有时间上限吗?
加班需因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提示 自然灾害、设备抢修等紧急情形不受此限(第四十二条),但第四十四条加班费仍适用。
工资与加班
#14
加班费怎么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分别是多少?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
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提示 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300%工资,补休不能替代;休息日加班则可以先安排补休。
工资与加班
#15
工资多久发一次?能发现金以外的东西吗?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与加班
#16
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的,可要求补足差额,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支付差额)。
提示 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规定,各地不同,以当地最新公布为准。
工资与加班
#17
公司拖欠或克扣工资怎么办?
先与公司核实沟通;不解决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第九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支付令)、第八十五条(责令限期支付并可加付赔偿金)。
工资与加班
#18
试用期、实习期和正式员工加班费一样吗?
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加班,就按同一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试用期只是合同期限的一部分,不影响加班费标准。
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试用期规定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工资与加班
#19
计件工资的员工有加班费吗?
计件员工按第三十六条工时制度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的,同样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提示 实务中按计件单价折算,具体口径可咨询当地劳动监察。
社保公积金
#20
五险是强制的吗?包括哪些?
是法定的、强制的。职工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并缴纳。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四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示 目前生育保险已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国家部署合并实施,个人仍不缴生育保险费,待遇不因此减少;具体以当地执行为准。
社保公积金
#21
社保费谁交?个人要交哪几项?
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生育两项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条。
社保公积金
#22
试用期要缴社保吗?
要。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即建立,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存在"试用期不缴社保"的说法。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社保公积金
#23
公司不给我缴社保,怎么办?
可以要求补缴,也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同时可向当地人社/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责令限期办理/缴纳补足,加收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可处欠缴数额1-3倍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提示 先书面沟通保留证据,协商不成再走投诉或劳动仲裁;社保费目前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投诉渠道以当地公布为准。
社保公积金
#24
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公司就能不缴吗?
不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此类协议不能免除单位的缴纳义务,通常不被认可。
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提示 "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属行政与司法实践口径,具体案件以当地处理结果为准。
社保公积金
#25
社保断缴会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看累计缴费年限,断缴一般影响累计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医保断缴期间的待遇衔接、购房落户等资格要求各地政策不同。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养老金领取需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第二十七条(医保退休年限)。
提示 断缴影响大量属地方政策(连续缴费要求、补缴规则等),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可打 12333 咨询。
社保公积金
#26
养老金要缴满多少年才能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按规定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社保公积金
#27
被裁员/失业了能领失业保险金吗?能领多久?
需同时满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缴费满1年不满5年最长领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提示 领取期间个人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第四十八条)。
社保公积金
#28
公积金是强制的吗?
城镇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属于强制义务;单位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并设立/转移账户,按时足额缴存。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6修订)第二条、第十五条、第二十条;不办理登记或逾期不缴的,依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责令限期办理/缴存并处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可以自愿缴存(第四十九条),具体办法由地方制定。
社保公积金
#29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公积金管委会拟订并按规定报批。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6修订)第十八条。
提示 各地最高比例和基数上下限不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社保公积金
#30
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常见情形包括:支付房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6修订)第二十四条。
提示 各地提取条件和材料要求不同,以当地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社保公积金
#31
公司不缴公积金,能投诉吗?
能。可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不办理登记/账户设立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缴或少缴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26修订)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休假
#32
年休假有几天?按什么算?
按累计工作年限分档:满1年不满10年,5天;满10年不满20年,10天;满20年,15天。需连续工作1年以上(实施办法细化为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提示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同一或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由单位统筹安排年假,一般不跨年度。
休假
#33
刚换工作,当年有年假吗?能休几天?
新进单位且已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本人全年应休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提示 年假按公历年度计算,跨单位换工作不影响累计工龄连续计算。
休假
#34
年假没休完,公司要补钱吗?补多少?
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假或安排少于应休天数的,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300%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已发的工资,即除正常工资外再补200%。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的,单位只需支付正常工作工资。
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日工资收入=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月工资=支付未休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见第十一条)。
提示 单位既不安排休假又不支付报酬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加付赔偿金(条例第七条)。
休假
#35
哪些情况当年不能休年假?
①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的;②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的;③按累计工龄分档请病假超过期限的——满1年不满10年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满10年不满20年3个月以上、满20年4个月以上。
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当年已休年假,年度内再出现上述②至⑤情形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假)。
休假
#36
离职时年假没休完怎么办?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全年应休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折算应休未休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不支付;单位已安排休假且多于折算天数的,不再扣回。
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休假
#37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各地另有生育奖励假,天数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提示 产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第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
休假
#38
产检、哺乳时间算工作时间吗?
算。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且每天应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九条。
休假
#39
婚假、陪产假有多少天?
两者都没有全国统一的最新标准:婚假的国家基础口径较短,各地普遍另有奖励婚假;陪产假(护理假)由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天数差异较大。请以所在地最新规定和单位制度为准,不确定时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 12333;本库不写死具体天数。
依据 此类假期主要由地方性法规规定,全国无统一标准(本库按溯源原则只给口径,不引用未核对的具体条文)。
离职与补偿
#40
辞职要提前多久通知?试用期呢?
转正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提示 若公司存在第三十八条情形(如欠薪、不缴社保),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并主张补偿,不需等30日。
离职与补偿
#41
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因公司违法(如未足额付薪、未依法缴社保、不提供劳动保护等)被迫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劳动者依第三十八条解除)。
提示 辞职理由怎么写很关键——写"个人原因"和写"公司欠薪"法律后果不同。
离职与补偿
#42
哪些情况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N)?
常见情形包括:①劳动者被迫辞职(第三十八条);②公司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③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④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⑤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或降低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续;⑥公司破产、被吊销执照等导致合同终止。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离职与补偿
#43
经济补偿 N 怎么计算?
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封顶,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离职与补偿
#44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我可以不用赔 N?
劳动者有重大过错时公司可即时解除且无需补偿: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离职与补偿
#45
公司"无过失"辞退我要提前30天通知吗?N+1 是什么?
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胜任、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这三类情形,公司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代通知解除——这就是"N+1"里的"+1"(代通知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提示 N+1 只适用于第四十条情形;其他合法解除(如裁员)没有法定的+1。
离职与补偿
#46
公司违法辞退我,怎么办?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的,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N)。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离职与补偿
#47
离职时公司要给我办什么手续?
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支付的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不出具证明造成损害的按第八十九条赔偿。
离职与补偿
#48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有。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终止,除公司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离职与补偿
#49
孕期、产期、哺乳期或医疗期内的员工能被裁员/无过失辞退吗?
不能依据第四十条(无过失辞退)或第四十一条(裁员)解除;合同期满也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但若符合第三十九条(严重违纪等)仍可解除。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
离职与补偿
#50
离职补偿金什么时候拿到?
法律规定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提示 公司拖着不付,可先协商,必要时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
裁员与N-N1-2N
#51
公司裁员要符合什么条件?
经济性裁员限于法定情形(破产重整、经营严重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后仍需裁减、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等),且裁减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时,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裁员与N-N1-2N
#52
被裁员有经济补偿吗?
有,按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N)。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四十七条。
裁员与N-N1-2N
#53
N、N+1、2N 分别是什么意思?
N=按工作年限算的经济补偿月数(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N+1=符合第四十条无过失辞退情形且未提前30日通知时,另加一个月代通知金;2N=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时按补偿标准二倍支付的赔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八十七条。
提示 不存在法定的"2N+1"或"N+2";N+1 只在第四十条情形下出现,裁员本身没有"+1"。
裁员与N-N1-2N
#54
裁员时公司要优先留用哪些人?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应优先留用。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裁员与N-N1-2N
#55
被裁后公司6个月内重新招人,我有优先权吗?
有。公司依第四十一条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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